南都讯 记者孙旭阳 5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农民肖马来被村支书雇凶伤害致死一案,包括村支书张喜明在内的8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而肖马来家属及代理律师则认为,公诉机关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起诉上述被告人。
钉子户半夜被打死
2013年5月25日晚10时30分左右,郑州市航空港区大老营村63岁村民肖马来在借住的村委会房屋内,遭到数人持棍棒殴打,送到医院后很快便宣告不治。经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认定,该案件幕后的指使者为大老营村支部书记张喜明。
据介绍,张喜明负责肖马来所在村民小组的拆迁事宜,肖马来未经允许在旧屋上加盖房屋,在2013年4月被强拆后,肖马来成为“钉子户”,多次堵门责骂张喜明,并到辖区办事处门口烧纸诅咒强拆人员。2013年5月中旬,张喜明指示另一村干部张超奎雇凶“教训”肖马来。之后,因张超奎迟迟没有动作,张喜明又打电话催促。张超奎于是通过附近村庄的村民孟凯纠集王二兵等5人,购置木棍,在案发当晚开车赶到大老营村,殴打了肖马来。
案发后,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归案。随后,当地办事处和村委会出面与肖马来家属协商,赔偿家属75万元。在达成赔偿协议后,肖马来遗体火化。
雇凶者称没想杀人
5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庭审开始。因为8名被告人此前都做了有罪供述,对检察院起诉的故意伤害罪名,以及当庭出示的各组证据都无异议,庭审进行至下午1时4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此案在审判中,最先指使殴打肖马来的张喜明被列为第四被告人。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则是1992年出生的王二兵,他在8名被告人中也最年轻。案发当晚,他和另一名被告人岑金海持木棍进屋殴打肖马来。根据警方笔录显示,因为进屋顺序不同,王二兵当时击打的是肖马来的上半身和头面部,岑金海打的是腰部以下。
庭审中,张喜明延续了此前在警方所作的有罪供述,自称只是想让张超奎找人“教训”下肖马来,还特意叮嘱不要打得太狠,让他休息一段时间不再闹事即可,并没有想打死肖马来。
张喜明自辩称,作为村支书,上级压下来的拆迁任务非常繁重,让基层干部压力很大。案发前,他被滨河办事处领导告知,该村土地即将被用来新建富士康厂区,拆迁任务被按时间分解进度。
张超奎则供述,在接到张喜明的指令和9000元经费后,他一度很犹豫,认为肖马来是本村人,不好意思下手。在张喜明电话催促下,他才通过孟凯召集其他5人去实施作案。张超奎说,他与肖马来并无冤仇,也没有预料到本案的后果。
打人者磕头求原谅
庭审中,公诉人在发表起诉意见时称,张喜明是本案的指使人,但起关键作用的,则是组织作案的张超奎和孟凯。现年27岁的孟凯与张超奎是发小。孟凯及其辩护人则恳请法庭考虑到孟小学辍学,属于文盲和法盲,能给予宽大处理。
直接持木棍殴打肖马来的被告人王二兵,则在最后陈述阶段向肖马来家属下跪磕头,泪流满面地请求原谅。其辩护律师表示,王家将尽其所能赔偿被害人家属,希望法庭能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与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不同,肖马来家属及代理律师则认为,本案主犯和第一被告人应为张喜明,而且8名被告人所涉罪名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肖家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辩护阶段表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张喜明为了经济、政治等个人目的,对被害人有明确的致害故意,虽然曾要求张超奎不要打得太狠,但一直打电话催张超奎动手,对被害人的死亡以及雇凶杀人的结果持放任态度,且不排除致死被害人是其希望和追求的结果。被告人张超奎明知肖马来年过六旬,却雇凶多人,且购买1米多长的木棍做凶器,对肖被打死的结果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至于被雇佣的孟凯等人,明知多人无辜打一人还人手一木棍作案,其目的不排除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成分。
强拆合法性存争议
在5月21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和部分被告人辩护律师在表述中,都将肖马来在案发前被强拆的房屋称为“违法建筑”。被告人张喜明的辩护律师还提请法庭注意,肖马来在本案中也存在过错,应该成为张喜明量刑从轻的情节。
公诉人则回应说,肖马来对本案并无过错,因为在案发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肖马来夫妇并未再去闹事,而张喜明则还在催促张超奎动手。肖马来家属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当地办事处和执法局对肖马来家进行的所谓“行政强拆”,早已被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而且,刑事案件中所谓过错,应该与该案件发生有直接关系。案发当晚参与张超奎等人,要么与肖马来没利益纠葛,要么根本就不认识肖马来,所谓过错无从谈起。
本案侦查阶段,事发地辖区滨河办事处向警方出具了大老营村拆迁的奖惩办法,以及一份对强拆肖马来家的情况说明。但案卷中,并未有当地政府对该村合法征迁的手续文件。“他们根本就没征地手续。”肖马来的大女婿说,案发时肖马来家的土地还属于宅基地。当地在违法强拆前,总是禁止村民新建房屋,甚至连修缮都不允许,以免在拆迁中补偿更多。
事实上,肖马来家不但加盖的二层被强拆,一层房屋也大面积被砸塌,家电和家具多有损毁。这也是肖马来夫妇一直去找干部讨说法的原因。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和庭审中,张喜明也承认,强拆时没有通知肖马来。
附带民事诉讼成焦点
在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肖马来的妻女和父母等共向8被告人索赔64万余元。在去年,肖家曾从办事处和村委会获取75万元赔偿金,这方面成为辩论的焦点。
公诉人在质证阶段,出示了肖马来家属与办事处及村委会达成的赔偿协议,但却以“有关方面”指称办事处与村委会。张喜明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这75万元的收据和协议证明肖家已获得了民事赔偿,因为办事处此前拖欠有张喜明的工程款,经双方商议,这75万元在工程款中冲抵,应该算张喜明的支出。
这遭到了肖马来家属代理律师的反驳。肖家代理律师认为,75万元是当时官方给的抚慰金,与该案8名被告人毫无关系。该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张光盘,刻有当时肖家与办事处和村委会干部协商的录音,以证明官方当时承诺,领取这75万元不影响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的民事索赔。
肖马来家属在查阅本案卷宗后,质疑警方涉嫌有意袒护张喜明。案卷显示,在2013年5月27日上午10时、翌日凌晨4时、2013年7月4日下午4时,对张喜明做的三份讯问笔录中,对案情的描述高度雷同,大多数段落几乎一字不差。记者注意到,前两次讯问地点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第三次则是用笔划掉该地址,手写为“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庭审中,张喜明对案情的交待先后高度一致,成为其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的理由之一。
(原标题:郑州开审“钉子户”被打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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